今后,烟台市自主创业、境外就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随军家属、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另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根据实际招用人数确定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100万元以内,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并由小额担保贷款基金提供担保服务和不超过50%的贷款贴息支持。
对2008年1月1日以后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利率,经办银行可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对2007年底前核准的小额担保贷款项目仍按原政策执行。
为此,烟台市政府下发通知中要求,推动信用社区与经办银行的合作,鼓励担保机构降低担保门槛或取消反担保,对符合条件的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要简化手续、加快审批、及时发放。财政部门要支持完善担保基金的风险补偿机制和贷款奖励机制,具体办法按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财政厅、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