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海南省财政厅获悉,海南省财政厅于近日会同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从9月1日起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
中国创业投资网(http://www.28182.com/)消息:据了解,从2008年9月1日起,对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起三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16项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免交的收费项目具体包括8个部门的16项收费。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人员实行收费优惠政策,免受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目的是为了鼓励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进一步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海南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一项关系到广大个体户切身利益的惠民措施,减轻了个体户的负担,不仅有利于调动个体经营者自主创业的积极性,还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在获知这一消息后,海南某高校计算机专业应届毕业生小陈兴奋地告诉记者:“这真是一条激动人心的消息,对个体经营者免收管理费、登记费和证照费等对我而言意味着我离自己的梦想又近了一步!”原来今年刚毕业的小陈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找工作失败的特殊经历之后,精通电脑而且脑袋瓜又比较灵活的他在跟家里人商量了之后正筹备着和几个好友合伙开一家网络公司,但一直苦于成本有限,到目前为止除了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了公司名称之外其他的都还处于“静止”状态,所以现在这样的消息用他自己的话说“真好比是久旱的稻田逢甘霖啊”。小陈表示他会好好把握机会,立马行动起来。现正在经营一家灯具店的个体户老板冯先生在听说这一优惠政策出台后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竟一时语塞,只一个劲儿地对本报记者说:“这真是太好了!真是太好了啊!”(记者 谢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