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落实措施
1、强化就业管理。着眼常态化、制度化管理,强化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加强就业管理力度,把劳动用工监管作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方面,建立健全各方参与、常态管理、标本兼治的监管机制,加强《就业证》登记管理力度,严格《再就业优惠证》发放程序。全面发挥覆盖城乡的就业管理服务体系整体功能,增强服务功能,强化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和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全面推进公平就业,实现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和企业用工备案制度的全面落实。
2、健全就业服务体系。通过未来3年时间,全方位创新就业服务工作,完善服务功能,积极探索新的方法。2008年全部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在全市范围内的统筹管理,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统一、规范、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不断提高质量和效率。2009年进一步提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在乡村的组织化水平和服务功能,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用工信息,开展中介服务,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2010年建立稳定的免费就业服务和免费再就业培训资金投入机制,切实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3、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全面落实国务院36号文件精神,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加强做好对再就业政策进行拓展和延伸工作,扩大扶持范围,延长享受期限,增加补贴项目,调整优惠方式,重点落实社保补贴、职介补贴、岗位补贴和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的享受面,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和完善城镇新增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农村劳动力稳定的转移就业工作的政策,不断扩大就业总量,优化就业结构;优化失业调控手段,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十一五”末最低水平,减少长期失业人员数量,争取实现零失业。
4、努力拓展就业空间。把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调整结构与扩大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研究制定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推动第三产业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拓展就业门路;注重培养发展适合吴江市就业需求的中小企业。
5、着力稳定困难群体就业。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开发公益性岗位、开办服务实体、创建再就业基地,为解决困难群体就业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实现就业援助制度化和可持续发展。要通过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着力解决"零就业家庭"、"4048"等大龄困难人员,对领取了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家庭、双下岗失业人员家庭开发适合就业的行业和领域,全面促进妇女就业再就业,全面贯彻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与分散就业相结合的方针,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至2010年建立完备的稳定困难群体就业服务体系,实现其充分就业、稳定就业。
6、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的作用。2008年主要建立覆盖各类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制度,提高失业人员的享受率和享受标准,加强对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不断扩大失业保险支出范围。2009年到2010年要建立失业调控制度,合理引导和规范企业裁员行为,限制正常生产经营企业大批量裁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事业单位,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资金支持,帮助共组织富余人员开展转岗转业培训,以利于稳定就业,减少失业。
7、实现城乡就业一体化。2008年主要进一步消除农村劳动力进城和跨地区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加快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和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消除就业歧视;09年主要在以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方面统一城乡政策,建立初步一体化的城乡就业管理、就业服务体系;到2010年要在吴江市建设消除城乡就业二元结构实施完全一体化的就业新格局。
8、以创业促进就业。3年内要以“创业在吴江”的活动为载体,集聚各方优势,形成良好的创业氛围,以宣传典型,推出项目、创建基地、扶持青年等方式大力鼓励扶持创业,有效地推进创业,形成创业热潮,显现创业带动就业的效应。
首先,创立扶持专项资金。2008年结合本市开展鼓励创业工作实际,重点鼓励创建小企业,聚焦工商、税务、劳动等政策优势,疏通劳动者创业的各类瓶颈,深化“创业在吴江”活动,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第二,建立一批创业见习基地。由政府、社会、企业联手打造鼓励扶持创业的新平台——创业见习基地。培养一批在社会上享有良好声誉,在行业中具有一定优势和特点的单位,为青年创业者提供创业见习机会,培养一批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的成功创业者成为“创业指导师”,组织一批有创业愿望的青年进行理论、见习实训、开业准备三个阶段的创业培训,提高创业成功率。第三,做实创业孵化基地。针对创业场地难的瓶颈问题,通过帮助开业者解决场地,提供融资等扶持,为缺乏创业经验和经营场地的劳动者提供一段时期的孵化和政策扶持,帮助其顺利发展。
9、以培训带动就业。主要通过对培训机构的梳理,实施政府补贴培训项目、建设实训基地,发挥政府培训指导机构的作用,同时着力培育优质社会培训机构,针对吴江市人力资源状况和用工需求情况。通过高技能人才的培育、技能竞赛等方式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紧扣市场需求,发展专业试培训,开展专项技能培训,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实现培训带动就业,提高质量的实效。
10、提高劳动就业系统机构和干部队伍能力。今后三年要按“学习型机关”要求加强就业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开展劳动保障政策业务培训和信息技术培训以及政治理论培训,改善干部队伍的专业知识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推动劳动就业系统业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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